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合作单位--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婚姻纠纷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夫妻期间接受赠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25 08:12:08 1099
  法官:

  您好!

  我与丈夫张大柱2001年1月经人介绍相识,2004年5月24日登记结婚。现在因为感情破裂,我起诉要求离婚,张大柱也同意离婚。现在我们双方唯一的分歧在于2004年3月我舅舅赠送给我10 000元钱是谁的。2004年3月,我舅舅电话向我表示赠送我这笔钱,但一直迟迟未给付;至到我结婚后一个月,我才接到这10 000元。我认为这笔钱是我个人财产,但张大柱认为也有他的一半。到底是我的意见对,还是张大柱的意见对?

                              王女士

  王女士:

  这笔钱是否有张大柱的一半,关键在于要看这笔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属于你的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所有:……(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虽然你舅舅表示向你赠送10 000元,但没有书面的合同明确表示只赠与给你,而且你接到这笔钱的时间是在结婚之后,应属于婚姻法第17条第1款规定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这笔钱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这10 000元钱应有张大柱的一半。

                              法官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