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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纠纷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企业为劳动者投保的人身险出事后,保险金如何处理?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25 11:09:18 165
  问:

  法官,您好!我爱人在某电机厂工作,该厂为他们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险,在承保期间内,我爱人因意外事故死亡,于是,我爱人所在单位即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请问我有权要这笔保险赔偿金吗?

                   

答:

  你好。保险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在本案中,该机电厂如果指定受益人,不能指定自己为受益人,只能指定你爱人或其近亲属为受益人,并需经过你爱人的同意。同时依据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情形下,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由于本案中没有合法的保险受益人,你作为被保险人的丈夫可以依据继承法的规定取得该笔保险金相应的部分。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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