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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纠纷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婚前购房婚后取得产权,所有权如何归属?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25 08:57:11 1091
  法官:

  你好!我婚前抵押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其后与王某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我取得房屋产权证。现在,我们感情破裂,要离婚,请问,该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刘女士

刘女士:

  你好,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你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具体而言,你在该买卖合同中享有要求开发商交付房屋并为该房屋办理产权证的债权(系一项财产权),而该财产权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前。因此,以婚前已经取得的债权为依据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当然应当属于债权人。对于赵某而言,由于其并非该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其不享有该债权,也即是其不能享有房屋所有权。

                               法官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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