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律师|未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来的判决吗?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25 11:3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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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来的判决吗?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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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
你好!
2008年6月,汪某因酒后驾车把我撞伤,造成我身心巨大损伤。法院判决汪某赔偿我各种费用10.5万元。2010年3月20日,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考虑到汪某确实有困难,我与汪某达成和解:汪某于2010年4月30日给我8万元,这事就解决了。但是汪某到期后只给了我2万元。请问法官,现在我能不能请求法院恢复执行原来的判决?
李女士
李女士:
你好!
在执行阶段你和汪某达成的和解协议合法有效,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你们双方当事人应该全面履行该和解协议。如果汪某没有按照协议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第二百零七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原来判决的执行。当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你在申请恢复执行原判决时,应该扣除汪某已经履行的2万元,而申请法院执行剩余的8.5万元。
法官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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