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合作单位--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婚姻纠纷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客户跳单买卖不成 房产中介起诉索要中介费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7-15 10:03:50 1726

  中国法院网讯(王伟祯 丁凌)近日,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一起中介合同纠纷案,原告新乡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仅带领被告申某的父亲看了两次房,没有促成交易。被告申某就同一房屋以低于原告的报价通过另一家中介完成了房产交易,并支付了中介费5850元。原告向被告索要5850元中介费未果,向法院起诉。卫辉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两次看房劳务费275.32元。

  2022年4月2日,原告新乡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两次带领被告申某的父亲实地看了房屋,被告却与另一家房产中介签订了《中介服务合同》,认为被告的行为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市场秩序,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要求被告支付房价款1%的中介费5850元。而被告却以原告虽然带我们看了两次房,但是价钱没谈好,最终没能促成该房的交易。但是被告通过另外一家平台找到了该房的信息,报价比原告的低,2022年4月10日便与另一家房产中介签订了合同,不同意向原告支付中介费。双方协商未果,原告遂向卫辉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原告新乡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要求被告申某支付中介服务费,认为被告通过其他中介公司购买案涉房屋的行为系跳单,被告认为原告最终未按被告的要求将房价谈妥,且被告购买房屋的实际价格低于原告提供的价格。

  经查,原告向被告父亲提供了案涉房屋信息后带着看了两次房,后因价格问题未谈拢,被告父亲向原告表明放弃购买该套房屋,后被告以低于原告提供的价格通过其他中介公司购买了案涉房屋;原告虽未最终促成该项房屋买卖交易,但在前期提供了房源信息并两次带看房屋,实际提供了为促成交易而付出的劳务行为,理应获得相应的酬劳。

  依据 2022 年度河南省公布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平均工资 50254元,即日工资 137.66 元,原告实际带看房屋两次,计 275.32元。遂依法判决,被告申某于本判决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新乡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支付275.32元。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