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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继承律师|海南二中院审结两起走私柴油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7-15 09:51:29 1724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黄国亮 通讯员罗凤灵 蔡汝乐)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两起走私柴油案。两团伙共走私柴油7090吨入境销售牟利,偷逃税款1744.12万余元。

  2017年8月,福建省泉州市男子陈某宗和朱某莺等6人(均已判决)共同出资,与许某发(已判决)一方合谋走私柴油入境销售牟利,陈某宗主要负责与许某发对接卸油及走私柴油销售等工作。

  2017年9月16日至10月1日期间,许某发指挥同伙驾驶船舶在境外海域,先后两次从外籍油船过驳柴油共计1500吨。两船在文昌市清澜港等码头将上述走私柴油卸装给陈某宗团伙联系的买家。随后,陈某宗团伙支付购油款532.25万元。经核定,以上两船走私柴油共计偷逃税款349.87万余元。2021年10月8日,陈某宗在福建省被抓获。

  海南二中院经审理认为,陈某宗违反国家法律,逃避海关监管,伙同他人走私柴油1500吨入境销售,偷逃税款合计349.87万余元,偷逃应缴税款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海南二中院遂以走私普通货物罪,一审判处陈某宗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宣判后,陈某宗表示服判,不上诉。

  2018年7月,江苏省连云港市男子张某滨经人介绍,被林某文(已判决)雇佣到船上担任船员,随船出海拉运柴油,按照参与拉回柴油、海上过驳柴油的次数领取工资。7月25日至9月28日期间,张某滨随船长卞某华、船员李某伟等4人(均已判决),先后多次前往境外海域靠泊境外油轮接驳柴油,之后按照林某文的指令,将走私柴油运送至海南儋州白马井、洋浦、文昌和广东徐闻等码头销售给境内货主。

  经查,张某滨共参与拉运走私柴油14个航次,其中有1个航次未接驳柴油即返回,13个航次共走私柴油5590吨。经核定,偷逃税款合计1394.25万余元。张某滨共取得工资3.62万元。2021年10月28日,张某滨在江苏省被抓获。

  海南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滨受他人指挥,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伙同他人参与走私柴油14个航次,偷逃应缴税额共计1394.25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因张某滨在共同犯罪中属于从犯,海南二中院遂以走私普通货物罪,一审判处张某滨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3.62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宣判后,张某滨表示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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