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合作单位--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交通纠纷

开发商违约商铺收回如何维权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8-30 14:43:26 1508

一、开发商违约商铺收回如何维权

若开发商未能依照预定计划完成房屋交付手续(即构成违约),业主有权向该地产开发商追讨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倘若开发商在违约事件发生之后,尽管得到业主的催促,但仍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未能顺利完成交付房屋的义务,则根据相关法规,业主有权宣布解除购买房产的合同关系,并进一步向开发商追索逾期违约责任。在此类情形中,如业主曾提前支付了定金,他或她还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双倍金额作为补偿。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开发商违约房子可以退房

在履行过程中,若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导致购房者无法实现其购房目的,即存在违约行为时,购房者有权选择终止购房协议并退房。例如,当房屋本身的主体结构由于施工质量问题未能达到交付标准或者购房者收房之后,经过权威机构验房确认房屋主体结构确实属于不合格产品时,购房者有权利要求终止购房协议并向开发商提出赔偿相关经济损失的诉讼需求,法院对此类诉求通常会给予支持。

此外,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第一款的明确规定,如果房屋质量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购房者的日常居住使用,那么购房者同样有权要求终止购房协议并向开发商提出赔偿相关经济损失的诉讼需求,法院也会对此类诉求给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若开发商未能依照预定计划完成房屋交付手续(即构成违约),业主有权向该地产开发商追讨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倘若开发商在违约事件发生之后,尽管得到业主的催促,但仍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未能顺利完成交付房屋的义务,则根据相关法规,业主有权宣布解除购买房产的合同关系,并进一步向开发商追索逾期违约责任。在此类情形中,如业主曾提前支付了定金,他或她还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双倍金额作为补偿。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