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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失信被执行人找“黄牛”购机票规避限高 北京密云法院:罚款+拘留!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7-11 10:27:47 1771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当失信被执行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根据相关规定,其不得实施乘坐飞机等高消费行为。然而,还是有人心存侥幸、铤而走险,通过“黄牛”购买机票,规避限高令。5月27日,北京密云法院依法对违反限高令乘机的张某罚款并拘留。   张某因未按时偿还许某借款,被许某诉至法院。经审理,密云法院判决张某偿还许某借款2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张某未履行偿还借款的义务,许某向密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经执行法官进行财产调查,未发现张某可供执行的财产。鉴于张某未向法院报告财产,且无履行意愿,密云法院决定对张某进行信用惩戒,于2021年4月9日发出失信决定书和限制消费令,对张某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禁止其实施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行为。   张某在家附近做生意、摆地摊,有时需要到广州、珠海等地进货,被限高后,只能通过乘坐普通列车往返。一次偶然的机会,张某在与同乘人员聊天时,得知其是可以规避限高令购买机票的“黄牛”,张某怀着侥幸的心理决定试一试,通过微信将自己的信息发送给“黄牛”,没想到“黄牛”真的订到了机票,张某乘机成功。之后,尝到甜头的张某多次请“黄牛”为其购买机票,往返广州、珠海等地。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张某购票信息还是被法院掌握。为快速、精准打击违反限高行为,密云法院在比对线索后,迅速将张某拘传至法院,要求其履行判决义务并交代规避限高令进行购票的渠道和方式。迫于法院震慑,张某将其购票经过和盘托出。因张某乘坐飞机违反限高令进行消费,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行为,密云法院对张某随身携带财物、转账流水进行搜查核实后,依法对其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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