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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女出纳侵吞公司上千万 更名改姓逃亡15年终落网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7-10 16:17:16 1037
  北京一家物业公司的女出纳张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司1020万余元钱款用于个人消费。在自知纸里包不住火后,张某与公司和家人断了联系一走了之。去年6月,已经更名改姓潜逃15年的张某终于落网。记者今日获悉,西城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8年2个月,并责令其退赔违法所得。   22年前,只有19岁的张某入职一家物业管理公司担任出纳,公司的转账支票、现金支票、银行预留印鉴以及保险箱钥匙都由她一人保管,日常账目也由她登记。经常经手大额资金让这个年轻女孩迷失了自我。工作7年间,她陆续以提取现金不入账、付出转账支票不入账等方式,侵吞公司钱款用于个人消费。她从珠宝城买了数百万元的翡翠首饰,还给自己的父亲转账30万元,自称是做生意挣的钱。   2005年6月,张某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将要败露,就没再到公司上班。公司、家人和男友谁也联系不上她。   经对张某管理的账目进行审查后,公司发现曾有100万元的款项通过转账支票被划走,但公司却没有这张支票的申领单,转账支票上的字迹是张某的。除此之外,公司账户内还有数百万元的款项被提现。公司怀疑张某卷款潜逃,立即报警。得知女儿负责的账目出了问题,张某的父亲意识到女儿给自己的钱不干净,将30万元退缴给公安机关。   经过审计,张某担任出纳员期间,公司出现提取现金不入账、付出转账支票不入账的钱款金额高达1020万余元。   在潜逃的15年间,张某先是跑到云南,更名改姓重新生活,后来结识了新男友,便跟着男友去沈阳工作生活。直至去年6月,张某在沈阳落网,随后被移交北京警方。   西城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作为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累计数额巨大的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张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基本犯罪事实,家属也代为退缴部分赃款,法院对张某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2个月,责令其退赔剩余的违法所得990万余元。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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