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合作单位--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继承纠纷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国家卫健委:3至11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问答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8-28 16:26:04 1475

  国家卫健委11月15日发布《3-11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问答》:①我国批准3至17岁人群紧急使用的疫苗仅有灭活疫苗这条技术路线,包括国药北京、国药武汉和科兴中维;②3至11岁人群中的安全性和免疫原性与18岁以上的人群没有显著性差异;③ 3至11岁适龄无禁忌人群“应接尽接”,力争12月底前完成全程接种;④3至11岁儿童在接种新冠疫苗的过程中可能还要接种其他免疫规划疫苗或者非免疫规划疫苗,一定要遵守新冠疫苗与其他疫苗间隔14天以上的规定,接种狂犬病疫苗和破伤风疫苗除外。(记者彭韵佳、沐铁城)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