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协议经公证后,我还可以提出撤销吗?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11 09: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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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协议经公证后,我还可以提出撤销吗?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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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
您好!
我和我丈夫共生有五个女儿,现均已成家独立生活。1989年,王某和我的三女儿李某结婚,入赘到我家。并于婚后不久另立门户。1997年6月,我和我丈夫与三女儿夫妇达成赡养协议,由三女儿夫妇对我们尽主要赡养义务,其他四个女儿履行应尽的义务。我和丈夫去世后,财产按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协议签订后经公证处公证。协议签订后的开始几年,双方关系融洽,三女儿夫妇和其他子女一样履行着赡养义务。2006年12月我丈夫去世后,虽然三女儿夫妇依然对我进行赡养,但我与三女儿夫妇及其他子女之间不再和睦相处。我认为发生矛盾的主要过错在我三女儿夫妇。请问我能否以三女儿夫妇未尽赡养之责撤销赡养协议?
刘女士
刘女士:
您好!
因你的女儿已尽赡养之责,你不能随便撤销赡养协议。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你与女儿之间签订的赡养协议是双方的合意行为且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真实有效,任何一方没有充足证据和理由不得擅自解除协议。本案中,你的三女儿夫妇与你发生矛盾,但并不是未尽赡养之责,故此如你的三女儿夫妇不同意解除赡养协议,你不能撤销该赡养协议。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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