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大学生致人伤害,父母应否承担垫付责任?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11 16:3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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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大学生致人伤害,父母应否承担垫付责任?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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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
您好!
三个月前,20岁的大学生陈某与我发生互殴,经法医鉴定我为轻伤,我花了2000元的医药费,因陈某没有收入,我要求陈某的父母垫付2000元医药费遭拒绝。我向法院起诉要求陈某的父母垫付医药费法院会支持我的请求吗?
小路
小路:
您好!
法院不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因为,陈某的父母不应当承担垫付责任。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20岁的学生陈某不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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