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合作单位--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继承纠纷

因纠纷被邻居打伤,我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11 15:36:55 240
  法官:

  您好!

  我因相邻关系和耿某发生纠纷,耿某将我打伤,经鉴定为轻伤,因为此事,给我形成极大的精神压力,使我整日精神恍惚,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但是在诉讼请求中,由于疏忽,没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现在法院判决已经生效。我想另行单独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不知是否可以?

                            孙先生

  孙先生:

  您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所以,因为你案件的判决已经生效,你不能再单独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