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途易主,以前签订的租赁合同还有效吗?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11 15: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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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中途易主,以前签订的租赁合同还有效吗?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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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
您好!
我在今年1月份的时候租住了王某的一套房屋,约定租期为两年,并且向王某一次性交付了2万元租金。6月份时,王某将该房卖给谢某,并且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告诉谢某房子已经租给我,谢某未表示异议并同意我继续居住。但9月份时,谢某却告诉我一个月内搬离,他认为自己并未收取我的分文租金,并且他现在是房子的主人,可以全权处理。请问在我和王某之间的合同到期前,还能继续住这套房子吗?
王女士
王女士:
您好!
我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即所谓的“买卖不破租赁”,就是在租赁物所有权发生转移时,承租人不受此影响,租赁合同对于买受人继续有效。依照此规定,谢某不能主张你无权继续承租。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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