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暴力登记离婚后,仍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11 13:24:52
1694
因家庭暴力登记离婚后,仍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法官:
由于前夫长期对我实施家庭暴力,我实在无法忍受便提出离婚,两个月前终于与其办理了离婚登记。但现在想起来还是觉得相当委屈,因其家庭暴力留下的伤还未痊愈,而且由于他的过错使我现在不得不面对离婚后的种种压力,对精神也造成很大的伤害,我能否向法院起诉要求他赔偿,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李女士
李女士: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由于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上述损害赔偿包括物质的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而又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在一年内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除非在离婚时已经明确放弃该项请求。
综合以上规定,你有权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之诉。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