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经济困难的,可以要求对方予以帮助吗?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11 09: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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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经济困难的,可以要求对方予以帮助吗?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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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
我和李某于1990年登记结婚,婚后我即辞去工作在家奉养公婆,照顾小孩,李某长期在外地工作,后与别人同居。我现在想起诉要求离婚,但是现在我没有工作,请问我可以要求李某给予赔偿及生活帮助吗?
周女士
周女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释(一)》第27条的规定,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另一方予以适当帮助。另外,根据婚姻法第41条规定,有配偶而与别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故根据你的情况,你现在没有工作,婚后对父母子女尽了较多的义务,李某对离婚具有过错,你可以要求李某给予损害赔偿以及生活帮助。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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