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批准后实行非标准工时工作制吗?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11 09:5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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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批准后实行非标准工时工作制吗?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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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
我于1995年到某公司工作,2008年合同到期后,公司要求我按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签订劳动合同。此前,我一直按标准工时制计算工时。我现在能要求公司按标准工时制签订合同吗?
王先生
王先生: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企业因自身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所以,如果你所在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原来的合同到期后,你不能单方要求公司按标准工时制与你签订合同。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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