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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

婚姻登记后婚礼举行前,配偶死亡可否继承财产?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11 13:03:07 1164
  法官:

  您好!

  我和我丈夫经过一段时期的交往,办理了婚姻登记,并准备在3个月后举行婚礼。然而就在我们办理登记后一个月,我丈夫就在一次交通事故中身亡。在分割我丈夫的遗产时,他的家人不承认我有继承权,说这些财产都是我丈夫个人的,我们俩还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所以我不能继承他的遗产。请问我是否有继承权?

                          张女士

张女士:

  您好!

  本案中,您享有继承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关系的确立实行登记制度。也就是,婚姻关系的确立并不以有没有举行仪式为前提,而是以有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办理结婚证为前提。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举办结婚仪式,也确立了夫妻关系。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也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所以,本案中你有权继承你丈夫的遗产。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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