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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

自己有车位,买第二辆车是否可以占用小区的公共车位?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11 08:15:02 906
  法官:

  去年初,我在购得商品房一套,当时约定,在小区内的地下车库内的某车位归我个人使用,算是买这套商品房赠给我的。自从今年年初,这个小区的业主逐渐增多,地下车位已经不能满足需求,开发商又在小区的草坪边上的空地上新建了停车位。

  请问,假如我现在买了第二辆私家车,我是否可以占用即将建好的停车位?

                            小王

  小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你在购房时,通过附赠的方式取得了地下某个停车位的所有权。后建的停车位是占用的公共用地建成的,所以,所有的业主对其都享有所有权,这些车位属于所有业主共有。你当然可以将自己的第二辆车停放在公共停车位。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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