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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

救人时手机丢失,可否要求赔偿?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11 08:45:15 1397
  法官:

  外出游玩过程中,同事李某不慎落水,我奋力抢救;抢救过程中致李某面部受伤;同时我的手机丢失了;我的手机损失,可否要求李某赔偿?

                              王某

  王某:

  你对李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可以要求李某赔偿丢手机的损失。《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民法通则意见》第132条规定:“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的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损失。”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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