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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

民事侵权时未成年,现已成年责任谁承担?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11 15:41:48 431
  法官:

  我家邻居李某现已上班,今年5月刚满十八岁。今年过年时,放炮将我家孩子炸伤,花去医药费3000元。

  现在,我想到法院起诉要求李某赔偿医药费,请问,该民事责任由谁承担?

                           侯先生

  侯先生:

  应由李某承担,因李某诉讼时已满十八岁,且有经济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1条规定:“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十八周岁,在诉讼时已满十八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抚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判决延期给付。”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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