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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

这笔医疗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11 09:33:56 1869
  法官:

  我于2008年1月20日因车祸住院,获得赔偿20000元,现在我和妻子准备离婚,请问,这笔医疗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王先生

  王先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者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你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8条第二项规定,因此,你获得赔偿的医疗费是你自己的财产。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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