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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

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方无责情况下,行人能获得赔偿吗?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11 15:40:33 1242
  法官:

  我在横过马路时,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交通队认定我为全责,我还能获得赔偿吗?

                         王先生

  王先生:

  自2008年5月1日起,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赔偿责任。同时,根据交强险的有关规定,如果是在2008年2月1日发生的事故,被保险机动车无责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 000元,医疗费用赔偿为1000元,财产损失为100元。

  因此,你除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外,还可以要求肇事司机在经济损失总额减去强制保险限额后余额的10%内赔偿。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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