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儿能继承遗产吗?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11 11:15:31
1621
我的女儿能继承遗产吗?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法官:
我和我的丈夫有三个孩子,2003年我丈夫去世,家里经济条件一直不好。我的女儿小玉当时13岁。王某是我丈夫的弟弟,王某夫妇结婚后5年内未生育子女,经医院检查诊断,妻子刘某无生育能力。王某为了实现做父亲的愿望,便与刘某商量收养一个孩子,起初刘某不同意,后经王某做工作才勉强同意。
2003年5月,王某夫妇收养了我的女儿小玉,并办理了收养登记手续。王某视小玉为掌上明珠,倍加珍爱,但刘某性格古怪,经常无故打骂我的女儿,有时甚至不给饭吃。我知道后,决定解除收养关系,经与王某夫妇商量,小玉重新回到了我的身边。因王某割舍不了对小玉的感情,一直没有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2007年,王某因车祸去世,留下住宅一套,存款48万,未留遗嘱。
请问,我的女儿能继承王某的遗产吗?
刘女士
刘女士:
你的女儿小玉可以依据养子女的身份来继承王某的遗产。
我国《收养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向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你的女儿小玉和王某夫妇经过民政部门的登记,没有不符合收养关系成立的其他因素,所以收养关系成立。收养关系的解除应当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解除收养关系的证明,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但未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的,收养关系的效力依然存在。
王某夫妇与你们就收养关系达成了书面协议,并征得你女儿的同意,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但未依法办理收养关系解除登记手续,解除收养关系的行为无效。小玉与王某夫妇的养父母子女权利义务依然存在。在收养期间,养父去世,作为养女的小玉当然有权力继承王某的遗产。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