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有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应如何赔偿?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11 14: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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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有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应如何赔偿?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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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1840122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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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
我母亲因与谢某驾驶的拖拉机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我母亲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谢某的拖拉机投保了第三者强制责任险,保险限额为60 000元,可保险公司说最多赔偿50 100元,其中五万元是死亡赔偿金,100元是医疗费,其他的由谢某赔偿。
请问,保险公司的说法对吗?
见先生
见先生:
保险公司的说法是对的。
自2006年7月1日起,国务院制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开始施行,该条例第33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2006年6月中国保监会批准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该条款第8条规定,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 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 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
从上述规定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分项赔偿责任限额,且应以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如果您母亲的医疗费用只有100元,且没有其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最多赔偿51 000元。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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