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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

夫妻离婚,我可以单方改变女儿的姓氏吗?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11 15:42:02 1082
  法官:

  我与王某离婚后,四岁的女儿由我抚养。去年,我与刘某结婚,根据刘某的要求,我准备将女儿的姓氏改为刘姓。

  请问,我可以单方改变女儿的姓氏吗?

                         赵女士

  赵女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因此,你无权单方更改女儿的姓氏。如果要改,你可以与前夫协商,经双方同意方可变更。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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