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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

工伤认定由谁承担举证责任?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11 09:56:00 1483
  法官:

  我是一建筑公司的员工。2007年6月,在某工地作业时从脚手架上摔下来,当时只觉得疼痛,没有大碍,故没有进行治疗。但几天后,我的疼痛愈发严重,到医院检查,结果为:“右股骨颈骨折,右桡骨远端骨折”。

  事后我向公司申请工伤认定,但其以我当时没有提出,造成是否工伤难以认定为由予以拒绝。请问,我该怎么办?

                        王先生

  王先生:

  你可以向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等待管理部门的认定结果。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举证或者虽举证但不能证明自己的主张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认定。

  此事故中,建筑公司既然认为你受的伤不属工伤,那么就应由其举证,如其不能举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可以根据你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认定。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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