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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

试用买卖期间发生意外,是否一定要买?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11 11:28:23 1059
  法官:

  今年年初,某电器开展促销活动,称其有部分商品推行先由消费者试用,再由消费者决定是否购买的活动。于是,我到商城选定一款彩电,试用期20天。第15天,电视因受雷击毁损,我不想要了,但是商场非要我付款买下电视,或者要求我支付修理费和使用费。

  请问:我是否一定要买,或支付这些费用?

                   王先生

  王先生:

  首先,你可以拒绝购买电视。《合同法》第171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买卖合同是附停止条件的合同,你们的试用买卖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你是否同意购买,你不同意购买电视,试用买卖合同就不发生法律效力,你自然不必付款买电视。

  其次,你也不需要支付使用费。因为当初你们双方没有约定使用费。

  再次,你更不需要支付修理费,因为试用期间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如前述,在试用买卖中,买卖合同是否生效是附有条件的,如果买受人在试用期内拒绝购买该商品,那么合同是不生效的。因此,试用买卖的标的物虽已经转移买受人,但标的物上的风险负担并不因此而转移。所以,试用买卖的标的物上的风险负担转移的时间应是买受人承认购买时。

                     法 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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