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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一定有经济补偿金吗?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11 14:27:03 359
  法官:

  我听说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有经济补偿金。我是2007年年底合同期满的,在一个单位工作了20年,现在我如果向先前所在的单位索要经济补偿金,能得到支持吗?

                    汪先生

  汪先生:

  劳动合同并非期满终止就一定有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在期满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享受该经济补偿有以下几方面前提:一是劳动合同终止应发生在2008年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后;二是应当排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三是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的年限应当自新法施行之日起计算。

  综上原因,你的情形不符合获得工作单位经济补偿的条件。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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