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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

丧偶女婿之子女可以代位继承遗产吗?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11 09:27:47 119
  法官:

  我父亲的前妻孙某在1985年去世,后我父亲又和我母亲石某结婚,1990年生育了我。孙某去世后,其父亲一直由我父亲照顾。去年我父亲不幸去世,孙父有楼房一套,

  请问:我可以继承孙父的楼房吗?

                       张先生

  张先生:

  您可以代位继承孙父的遗产。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无论其是否再婚,不影响其子女的代为继承。

  所以,按照你陈述的事实情况,你父亲对孙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虽然你父亲去世,但你可以代位继承孙父的楼房。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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