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如何解除婚姻关系?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11 10: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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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如何解除婚姻关系?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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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
我哥患上精神分裂症,司法鉴定结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嫂子得知后,带着家里的现金和存折回了娘家,对患病的哥哥不予理睬。哥哥再度受刺激病情加重,整日由我年迈的父母照顾。
请问:我哥嫂二人的婚姻关系如何解除?
王先生
王先生:
按照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你兄嫂二人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是离婚诉讼的对方当事人,故其不能再做法定代理人。离婚诉讼时你哥的父母、你哥的成年子女或其他近亲属可以担任他的法定代理人。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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