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房屋财产后,原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11 10: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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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房屋财产后,原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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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
2005年我与李某签订一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十年。今年1月,李某因不能偿还他人欠款被法院强制执行,此房屋亦属于执行标的。
请问,我与李某之间的合同未到期,我还能否依此合同继续在此居住?
谭先生
谭先生:
你可以继续在此房屋中居住直至合同期限届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不管法院是将此房屋拍卖还是直接变更为李某的债权人所有,都不影响你与李某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的效力,你可以向新的房屋所有权人交纳租赁费后,继续在房屋中居住。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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