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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

我可以申请续期房地产开发用地合同吗?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14 09:16:39 1411
  法官:

  我曾与某县政府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用于房地产开发,现合同距届满只剩半年,我想继续使用县政府所出让的土地。

  请问我现在申请续期,是否有可能被批准?

                    李先生

  李先生:

  不可能被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第一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但至迟于届满起前一年申请续期。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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