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仲裁方式解决争议,我单位能否起诉?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14 09: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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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仲裁方式解决争议,我单位能否起诉?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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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
我单位与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大豆进出口代理合同,合同约定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后贸易公司改制,与另一家公司合并成立甲公司,并由甲公司代替原贸易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现我方与甲公司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我方能否向法院起诉甲公司?
刘先生
刘先生: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债权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的,仲裁协议对受让人有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在受让债权债务时受让人明确反对或者不知有单独仲裁协议的除外。
甲公司代替贸易公司继续履行合同的行为是一种权利义务转让行为,你方与贸易公司所达成的仲裁条款对受让人甲公司当然有效,你方要通过仲裁解决本案合同纠纷。
但是,如果你方与贸易公司在签订合同时特别约定了仲裁条款仅适用于你们两者之间,或者甲公司在履行合同时明确表示反对该仲裁条款,那么该仲裁条款就不能约束甲公司,此时你方可以直接起诉甲公司。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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