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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

土地被征用后,应得到什么补偿?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14 08:41:36 1647
  法官:

  我承包的一片果树地因修建高速公路被征用了,我应该得到什么补偿,可不可起诉村委会要求给付?

                     杨先生

杨先生: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被征用后,要发放征地补偿费,具体包括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以及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是因征地对转非劳动力和超转人员进行安置所需的费用,而且村委会不是支付安置补助费的义务主体,只有在其收到安置补助费的前提下,才具相应给付义务。土地补偿费是土地被征用后的各项补偿费用中最重要的部分,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土地补偿费用在土地被征用后,统一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如何分配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

  综上,你承包的是果树地,在不涉及转非的情况下,是不能拿到安置补助费的。土地补偿费也不能直接拿到,要看村民代表大会的决定。

  地上附着物补偿,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建筑府、构筑物的拆迁和恢复费用以及被征收土地上林木的补偿费用。青苗补偿费则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造成的损失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这两部分补偿费用是直接归你所有的。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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