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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

单位可否依合同向我索要高额违约金?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14 08:24:28 1663
  法官:

  2006年7月,大学毕业的我未经培训就与某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如果我提前解除合同,就按服务年限的比例支付数万元的违约金。现在我与单位因为待遇问题发生矛盾,欲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但单位依据上述规定向我索要20万元的违约赔偿金。

  请问单位可否依合同向我索要高额违约金?

                        李先生

  李先生:

  单位不能依合同向我索赔高额违约金,它向你索赔20万的违约金不符合法律规定。

  依据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双方可以约定服务期。如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可按约定向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据此,某单位与你随意约定高额违约金并索赔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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