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签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14 09:2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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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签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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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1840122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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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
2003年11月,我前往应聘本市某饭店,由于符合该饭店的用工条件,进入该饭店工作。但签订劳动合同时,我并未到场,是我的同乡代签,但我的这位同乡并未得到我的授权,事后我也没有追认。
2007年8月,我因另谋到高月薪的工作单位,向该饭店提出调离。该饭店提出与我之间的劳动合同期限为6年,合同未到期,认为我调离的理由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挽留我继续留在该饭店工作,拒绝我调离,而我认为自己从未与该饭店签订过任何劳动合同。该饭店向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确认与我签订6年期限劳动合同的事实,要求我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请问法官,我的同乡以我的名义代签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我是否受该合同的约束?
刘先生
刘先生:
你的同乡以你的名义代为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
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为确定劳动关系,明确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我国《劳动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在书面合同的签订过程中要经过要约、承诺等反映意思表示一致的程序,书面合同的尾部都要由双方当事人的签名,以表示其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的签名是当事人对合同内容已接受的意思表示。当事人作出签名的行为,劳动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便要开始履行,签名的当事人要对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因此,签名应当真实合法。
我国《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你的同乡替你在劳动合同上签名的行为未得到你的授权,事后也未得到你的追认,但劳动合同自2003年11月签订以后三年多的时间内,你知道自己与该饭店之间有劳动合同,未对劳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提出任何异议,并且对代签的事实也很清楚,对该劳动合同未作出任何否认表示,符合法律规定的默示同意的表意方式。因此,该劳动合同有效,对你具有法律约束力,你与该饭店均应遵照履行。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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