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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

婚嫁后我是否还享有原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14 08:58:53 431
  法官:

  我是某县甲村村民,1989年村里分地,我通过抓阄分得了0.6亩口粮田,但并未与村经济合作社签订土地承包合同。

  1998年,我嫁到了某县乙村,并于2000年将户口迁至乙村,但乙村并未分地给我。2007年,甲村经济合作社在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将我在甲村的口粮田收回,并进行了出租。请问,婚嫁后我是否还享有原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张女士

张女士: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虽然你未与甲村经济合作社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但你已经与甲村经济合作社形成了事实上的土地承包关系。你虽然已经婚嫁,但在乙村未分给你土地之前,你仍然享有在甲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故此,甲村经济合作社擅自处分你的口粮田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甲村经济合作社返还。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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