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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

儿媳不养公婆 房不析产难赶人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14 08:57:11 1189
  法官:

  我一直与大儿子夫妇共同生活,后大儿子在一场交通意外中过世。儿媳要求我搬走,说她没有义务养我,我还有其他儿女可以依靠。请问,我儿媳有权将我赶走吗?

                        刘女士

  刘女士:

  未经法定析产程序,你儿媳无权将你赶走。

  我国法律确实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有赡养义务。但即使儿媳对你没有赡养义务,也不能将你赶走。

  你的大儿子去世时,他与妻子共同所有的房屋,一半属于你的儿媳,而另一半就成为遗产,应由你和儿媳共同继承。如果儿媳要求你搬走,则表明她对房屋主张全部所有权,这必须进行析产。所以,儿媳想要老人搬出,必须向法院提起析产诉讼,确定房屋的所有权。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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