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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

经公证的事项可以提起诉讼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14 08:55:49 422
  法官:

  我丈夫背着我与他人合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还在公证后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我找到房管部门要求变更,他们说有公证书,不给变更;我找到公证部门,要求撤销公证,公证部门也不给撤销。请问,我能起诉他们的房屋买卖行为无效吗?

                       苏女士

  苏女士:

  你可以起诉主张房屋买卖无效。

  新的公证法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在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由此可知,你丈夫与他人买卖房屋的行为虽然经过公证,但这个公证也只是证据的一种形式,你可以提起诉讼。如你有确实的证据证明公证是错误的,公证的内容可以被推翻。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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