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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

四处宣扬他人被开除 是否侵犯名誉权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14 08:23:31 226
  法官:

  我因琐事与邻居老曹发生争执,后老曹逢人就说我曾被学校开除。现在,我常被邻居、同事指指点点,给我造成很大的精神压力。请问,老曹的行为是否侵犯了我的名誉权?

                        范先生

  范先生:

  如果老曹没有证据证明他对你的言论是真实的,其行为就应侵犯了你的名誉权。

  侵犯名誉权需要行为人实施了以侮辱、诽谤、宣扬他人隐私等方式诋毁他人名誉的行为,并造成了损害后果,且行为人主观上出于故意或过失。

  老曹四处宣扬你曾被学校开除,如果其没有证据证明此事,就应对给你造成的社会评价降低,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责任。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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