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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

离婚后 能单方送养子女吗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14 15:28:28 423
  法官:

  我与丈夫刘某因感情破裂离婚,2岁的女儿随我生活,刘某每月付给孩子150元抚养费。可刘某只付了3个月,就不再支付。依靠我独自抚养孩子,生活过得比较困难,而邻居徐大姐因为不能生育,想收养一个孩子。为此,我和徐大姐达成协议,准备将孩子送给他们。刘某知道后,坚决不同意。但我认为,女儿随我生活,刘某已1年没有支付孩子抚养费,我有权单方面送养孩子。请问,我的想法正确吗?

                        艾女士

  艾女士:

  你不可以单方送养孩子。

  我国收养法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一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根据这一规定,生父母之间不论是否存在夫妻关系,在送养子女时,都必须征得对方同意,由双方共同送养,而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即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另一方才有权单方送养。

  这是因为,父母与子女之间是一种血缘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的离婚而消除。在父母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所以对孩子的送养,也应由生父生母双方共同进行,不允许一方单独送养。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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