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给租客拆迁补偿 原租赁协议解除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14 0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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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给租客拆迁补偿 原租赁协议解除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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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
我与某村委会达成协议,由我长期租赁村委会的一块空地,每年交纳租金200元。后我在租用的土地上盖起了房子,用于经营饭店。2006年初,镇政府统一搞工程,准备在我租用的土地下面挖建水渠,需要拆除我所建造的房屋。当时,村委会给付我房屋拆迁补偿款142万元、饭店停业补偿款28万元。
挖建水渠的工程竣工后,我发现建造的水渠在地下,我原来租用的地面上依然可以继续经营饭店。于是,我购买了建造房屋的建材,准备盖房施工。这是,村委会阻止我,不同意我再使用和租用这块土地。请问,村委会有权阻止我吗?我是否有权继续使用该土地?
林先生
林先生:
你与村委会的租赁协议已经解除,你不能再继续使用该土地。
你与村委会协议租赁空地,租赁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在镇政府拆除你所建造的房屋时,村委会给付了你房屋拆迁补偿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村委会与你协商并给付你赔偿款,这本是对原合同的解除和采取的赔偿损失的补救措施,由此你与村委会的租赁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你不能再继续使用原租用的土地,除非你与村委会重新达成租赁协议。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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