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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

一房二租 如何确定权利人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14 13:18:21 1380
  法官:

  我租了陈先生的房屋。后该房屋进行拆迁,陈先生要求我搬出。因我拒绝,陈先生起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决解除我们的租赁合同,我搬出。

  判决生效后,陈先生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案外人费先生向法院提出异议,称其才是该房的合法承租者,并也提供了一份租赁合同,但陈先生对此合同不予认可。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如何处理?

                        钱小姐

  钱小姐:

  法院会以费先生提出的异议理由不成立,驳回其申请,你仍需从该房中搬出。

  依据法理,同一建筑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的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本案中,对同一房屋同时签订了两份租赁合同,出现了“一女嫁二夫”的情况,已被判决认定的事实必然可以对抗未依法确认的事实,所以,法院据此认定案外人费先生提出的异议不成立。至于费先生与陈先生的合同关系可以通过另行起诉的方式解决。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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