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承诺“假一罚十” 是否应兑现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14 12: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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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承诺“假一罚十” 是否应兑现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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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
我在某商城花2500元购买了1部手机。商家承诺“手机三包、七天包退、假一罚十”。回到家后,我发现手机无法正常使用,在拿到摩托罗拉维修站维修时,该手机被鉴定为假货。随后,我多次找到商家要求其按照承诺的“假一罚十”进行赔偿,但是商城认为双方并不存在就“假一罚十”进行要约、承诺的意思表示,“假一罚十”并非合同条款,其承诺对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约束力。请问,商家的说法是否成立,我能否获得赔偿?
蔡小姐
蔡小姐:
商城的行为已构成欺诈,欺诈使买卖合同成为可撤销的合同,你可以要求商城退还购机款。同时,商城应兑现“假一罚十”的承诺。
“假一罚十”是商家常用的促销方式和竞争手段,其性质是单方承诺。单方允诺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本案中,“假一罚十”是商家单方的意思表示,不需要作为相对人的顾客作出承诺即可成立。“假一罚十”是商家给自己设立义务而给顾客设定权利的意思表示,顾客虽然须在与商家签订买卖合同后才享有此项权利,但顾客的购买行为并不是“假一罚十”的对价,而是“假一罚十”的条件。
商家通过虚假承诺赢得了更多的顾客,排挤了竞争对手,从中大获好处,所以应对其允诺负责,否则,将会对社会信用造成破坏,因此商家应当按照“假一罚十”的承诺赔偿你的损失。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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