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定金却否认合同 能否追究违约责任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14 09: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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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定金却否认合同 能否追究违约责任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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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
我与李某口头约定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十天后李某供货。我先支付了定金10万元,李某给了我一张定金收条。十天后,当我要求李某供货时,李某却矢口否认我们双方存在合同关系。请问,我还能追究李某的违约责任吗?
张先生
张先生:
你可以追究李某的违约责任。
虽然你与李某没有书面合同,且也无其他人为你证明你与李某间的合同关系,但你给李某的定金应是订立合同的证据,你可持李某给你的定金收条到法院起诉,证明你们双方已订立购销合同的事实。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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