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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

收定金却否认合同 能否追究违约责任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14 09:34:24 733
  法官:

  我与李某口头约定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十天后李某供货。我先支付了定金10万元,李某给了我一张定金收条。十天后,当我要求李某供货时,李某却矢口否认我们双方存在合同关系。请问,我还能追究李某的违约责任吗?

                      张先生

  张先生:

  你可以追究李某的违约责任。

  虽然你与李某没有书面合同,且也无其他人为你证明你与李某间的合同关系,但你给李某的定金应是订立合同的证据,你可持李某给你的定金收条到法院起诉,证明你们双方已订立购销合同的事实。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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