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合作单位--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继承纠纷

投保后自杀 能否获取保险金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14 12:04:18 325
  法官:

  我的一个朋友从2001年起给儿子买了人身保险,今年年初他儿子因为失恋而自杀了。我的朋友非常伤心,就拜托我保险的事情。我想问问我的朋友能不能得到保险金?

                         王先生

  王先生: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对投保人已支付的保险费,保险人应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满2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

  从2001年至今,你的朋友已经投保超过两年,所以可以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获得保险金。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