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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

对市政公司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14 15:09:57 798
  法官:

  在我公司与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的强制执行中,得知某市的市政公司拖欠该建设工程公司工程款100万元。请问,对某市的市政公司能否申请强制执行?

                         李先生

  李先生:

  为保护债权人利益,对于被执行人不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对第三人享有到期的合法债权的,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对该第三人强制执行,这种方法通常简称为代位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你公司应向法院提出执行某市市政公司书面申请,由法院向某市市政公司送达《履行到期债权通知书》,该通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三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不得向被执行人清偿;第三人在15日内享有异议权等。

  如果市政公司在15日内提出异议,法院则不能对该公司强制执行。但你公司可另行提起诉讼。某市市政公司未在15日内提出异议,法院可对该公司依法强制执行。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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