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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

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14 14:18:04 340
  法官:

  我现在法院有一起诉讼,收集证据过程中,有几位证人为我出具了书面证言,但他们碍于情面不愿意出庭作证,请问这些证人证言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张先生

  张先生: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等: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特殊岗位无法离开,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及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你提供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否则其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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