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放弃权利的房产不能再收回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14 12: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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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放弃权利的房产不能再收回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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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
我父母有一套住房。母亲去世后,父亲将房子给了我,现在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我和父亲还是住在一起。我想问如果父亲以后再婚了,他还可以立遗嘱要回房子给后母吗?现在这房子是不是我的个人财产?
吴先生
吴先生:
这套房子在你母亲生前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你父亲占有一半产权。你母亲去世后,你和你父亲都有权继承你母亲的另一半产权。但实际上等于你父亲放弃了继承,由你独自继承你母亲的那份产权,而且你父亲又将他的一半产权赠与你。所以现在你是这房产的所有者,你父亲无权再处分此房产。但你有赡养你父亲的义务,应为其提供居住的地方。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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